2013年12月21日,迪拜酋长颁布2013第43号酋长令,明确房产续租的涨价上限。酋长令规定了0~20%的续租涨幅,其依据是租金价格低于市场均价的幅度(见下表)。市场均价将根据迪拜房地产管理署的“租金指数”制定。新规定适用于迪拜所有区域包括开发区、自由区内的私用、公用、商业和工业用途的出租房产,适用于所有私人和政府拥有的出租房产。酋长令于公布之日起生效。
低于市场均价幅度 相应的租金涨幅
1-10% 0%
11-20% 5%
21-30% 10%
31-40% 15%
40%或以上 20%
12月22日迪拜房地产管理署宣布,按照酋长令要求,该署将于2014年1月发布新的“租金指数”。该指数于2011年开始启用,每年更新3次,其目的是为租房双方提供解决租金争议的依据。
此前,迪拜政府于2008年规定,房产起租两年内续租价格不得超过5%,但未规定两年后租金涨幅。在实际操作中,续租价格的涨幅普遍不超过5%。当租房双方出现争议时,迪拜房租委员会按照租金低于市场价值的幅度,对租金涨幅做出判定,但类似争议往往会出现不同的判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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