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卢萨社报道,安总统洛伦索在6月18日签署了一项法令,允许进口从购买登记到使用6年的二手轻型汽车,同时还允许进口使用最长不超过10年的重型汽车。
法令对二手汽车进口规定进行修改,使得程序条款更为灵活,同时考虑到因贸易和技术方面的困难,对汽车进口的影响。
对于专门用于集体运输乘客的车辆,其处理方式与二手轻型车的处理方式相似,具体情况不超过六年,从首次注册之日算起。
法令还规定,在相关的条件下进口二手汽车,还应提交一份核准其原产国主管单位签发的技术状态和污染物排放符合性的检验证书,以及在装运日期之前有效期不少于六个月。
因安经济危机影响,限制了进口产品所需外汇,导致现有车辆价格上涨,当地民众无力购买。此次,总统签署法令,修改规定,结束对进口二手汽车的限制,以适应当前的经济形势和生产需要。
2010年,安对二手汽车的禁令仍然保持,但考虑到国家的特殊性,该法令在今年被取消并制定新的规定,允许二手车进入安哥拉旨在以持续的方式为提高工业和汽车贸易的活力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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